大邑县2011年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管理任务分解表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县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10日 【字体:大 中 小】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管理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目标任务 |
1 | 统筹办 | 指导部门、乡镇按照标准配置村(社区)和新居工程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 |
2 | 规划局 | 指导各乡镇完成村(社区)村庄规划,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完成集中居住区规划。 |
3 | 建设局 | 负责指导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
4 | 国土局 | 负责做好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土地测量和办证工作;负责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 |
5 | 财政局 | 建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专项资金,并将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
6 | 规服办 | 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规范化建设。 |
7 | 房管局 | 负责已建成集中居住区房屋的测量和办证工作;指导乡镇完成拟建、在建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方案;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推广王泗福田集中居住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模式。 |
8 | 农发局 | 指导乡镇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的产业发展方案,促进产业发展。 |
9 | 商务局 | 指导集中居住区日用品放心店的建设。 |
10 | 劳动和社保局 | 指导乡镇制定集中居住区农民社保方案;属建制社区的建立劳动保障站;非建制社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就近的劳动保障站管理,并按集中居住区单独建立台账。 |
11 | 民政局 | 负责完成集中居居住区的命名工作;指导乡镇完成拟建、在建农民集中居住区社区管理方案;指导各乡镇加强社区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一套完整的规范操作机制。 |
12 | 水务局 | 完善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供排水系统;指导在建、拟建集中居住区完成供排水系统的建设。 |
13 | 城管局 | 指导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相关环卫基础设施配套。 |
14 | 交通局 | 指导集中居住区内停车位、停车场的规划,对外连接道路的建设。 |
15 | 教育局 | 指导乡镇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入住农民子女就学方案。 |
16 | 文体局 | 指导乡镇完成文体设施安装;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
17 | 卫生局 | 指导集中居住区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
18 | 人口和计生局 | 指导做好村(社区)人口计生服务室的规范化建设。 |
19 | 公安局 | 负责农民集中居住区门牌号编制安装工作。 |
20 | 四川广电网络大邑分公司 | 指导做好集中居住区光纤电视入户工作。 |
21 | 就业局 | 指导乡镇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民就业和培训方案;完成集中居住区就业培训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农民就业培训长效机制。对已建集中居住区内从业年龄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做好4050 人员的就业工作,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
22 | 邮政局 | 做好集中居住区邮站、投递站、农户信箱的落实工作。 |
23 | 电信公司 | 做好集中居住区电话入户、信号畅通工作。 |
24 | 大邑供电公司 | 做好集中居住区电力入户工作。 |
25 | 经济局 | 指导做好有条件集中居住区的天然气入户工作。 |
26 | 林业和园林局 | 指导做好集中居住区绿化工作。 |
27 | 政法委 | 指导做好集中居住区的社会治安综治工作。 |
28 | 宣传部、工会、团委、妇联、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文体局 | 指导乡镇在集中居住区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素质。 |
29 | 各乡镇 | 对已建成集中居住区进行自查,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产业发展、就业培训等11个子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成立物业委员会,搞好社区的物业管理、精神文明创建、文体活动开展和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等工作。及时做好房屋、土地办证资料收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