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最低为960元/月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2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2012年成都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比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上调幅度为23.1%-23.5%。大邑县执行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月。除大邑外,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金堂县、蒲江县等5个县(市)也执行此标准,成都市其他县(市、区)执行1050元/月。
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小时、10元/小时两档(14个区(市)县执行11元/小时,大邑等6个县(市)执行10元/小时)。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按照相关规定,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