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方案提交国务院(2)
作者:纪睿坤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03日 【字体:大 中 小】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国务院也召集过住建部、国土部等相关部委进行讨论,意见暂未一致。”
据接近住建部的人士称,如果收归为保障房,可能存在政府为小产权房正身的嫌疑,间接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而回收小产权房的价格如何确定、如何确保保障房公平公正,还需要再深入探讨。
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也担心,小产权房一旦放开,土地调控和规划可能出现失控局面。
在清理方案悬而未决之前,试点城市也难推进。“基于种种原因,试点确定工作并不明朗。”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称。
他介绍,实际上,早在去年8月份,国土部就已经内部召集山东、河南等小产权房问题严重地区国土厅人士开会,要求这些地区年底前,积极申请小产房试点。
“而到了年底,无一城市申请,小产权房清理试点被迫流产。”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
上述山东国土厅的人士则表达无奈,“不是地方政府不希望清理小产权房,但目前全国性小产权房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强制处理的话,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
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小产权房清理思路未明,国土部也正在和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沟通,明确试点城市。
此前有媒体消息称,国土部将在北京、重庆、郑州、海口等小产权房较密集的城市开展试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微博)介绍,上述四个城市较具代表性,北京郊区小产权房密集,高房价将大量刚需逼向了郊区小产权房;重庆属西部大城市,外来人口多,郊区面积大,小产权房分布零散;郑州小产权房的城中村问题突出;海口是旅游度假区存在大量小产权房问题。
长效治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对本报表示,小产权房是在当前土地法规体系不完备情况下的集体大创造,村民、村集体、乡政权、县政府、开发商、城镇居民等多个角色参与,“在此种格局下,方案在执行上肯定会大打折扣。”
“仅采取没收、强制拆除、停建和断水断电等‘堵’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严认为,小产权房背后的根本问题是土地制度。
“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小产权房就成为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增值收益的重要途径。”严金明说。
此外,杨磷杰称,在国家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城乡居民住房需求仍较旺盛的情况下,小产权房仍具有巨大的需求空间。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杨磷杰表示,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虽然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性质的非法性,但地方陆续有一些自行流转的集体土地试验,对于新的流转现象如何监管,在国家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并不清晰。
由此从土地制度源头进行梳理,成为必要。
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国土等部门正在共同研究防范小产权房问题的长效机制,包括推出乡镇企业、农民住宅等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流转的政策措施等。
除此之外,财政部相关人士也在此间表态,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土地收益城乡统筹使用的办法。
另有知情者介绍,小产权房清理,还必须和房地产调控进行一盘棋梳理。在北京郊区及河北周边,存在多处开发商介入的小产权房楼盘,消费者中不乏投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