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潘家街三段四段改造工程正对外进行施工招标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24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大邑县潘家街三、四段改造工程已被批准建设,工程起于五龙东路,止于内蒙古大道,工程全长约1582米、宽30米,包括道路工程以及排水工程、电力、绿化、交安和路灯等配套设施。计划工期90天,目前正对外就施工进行招标,以下为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潘家街三段四段改造工程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12】179号、【2012】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大邑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大邑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12】1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招标网站上的编号为PF20120618004)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邑县潘家街三、四段。
2.2建设规模:潘家街三段四段起于五龙东路,止于内蒙古大道,工程全长约1582米、宽30米,包括道路工程以及排水工程、电力、绿化、交安和路灯等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V组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4)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5)应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6)信誉要求:未处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投标禁入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