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大邑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最低为1070元/月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27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7月1日起,大邑县最低工资标准将由之前的960元调整为1070元,上调幅度11.5%。除大邑外,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金堂县、蒲江县等5个县(市)也执行此标准,成都市其他县(市、区)执行1200元/月。
6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决定从7月1日起,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050元、960元调整为1200元、1070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4.3%、11.5%;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10元调整为每小时12.6元、11.1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4.5%、11%。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按照相关规定,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