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全接触
作者:未知 来源:四川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
动态播报
监管力度升级——
成都公积金中心严查“歪中介”
8月中旬,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两部门发出的通知,我省两部门出台实施意见,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主要针对10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包括“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据记者了解,近段时间以来,“代取公积金”的小广告不时出现在成都街头,一些中介机构声称可以帮职工代取公积金,从而向职工收取高额的“手续费”,以此牟利。而今年5月,成都公积金中心就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打击骗提行为的专项行动,已查处骗提行为20余起。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成都公积金中心上线了新的业务办理系统,对业务风险点的监控进一步升级,骗提行为很难浑水摸鱼,将严格推行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案例分析
装修是否能用公积金?
读者咨询:我们获知购房和租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那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提取公积金支付了购房款后,还能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呢?
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
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修”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因此,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采用“二选一”的政策,因此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