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成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2)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20日 【字体:大 中 小】
十二、县人社局:负责落实有利于促进城镇人口聚集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工作,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十三、县国土局:负责研究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土地保障;监督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积极探索研究农村宅基地退出及整理利用机制;进一步深化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提高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
十四、县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组织拟定主要河流、水库等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制订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生态县及生态乡(镇)的建设;加强对流域水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保障城镇用水安全。
十五、县规划局: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编制计划,指导街办、镇(乡)、村辖区内各级城乡规划的编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六、县房管局:负责全县保障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完善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城镇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指导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十八、县水务局:负责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十九、县农发局: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机制,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农业人口加快向城镇转移。
二十、县林业园林局:指导推进城乡绿化,开展绿化模范创建活动,改善人居生态条件;科学植树造林,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园、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管理,开展重点地区植被恢复,增大城镇化生态环境容量;完善林地流转经营机制,优化林产品加工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林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二十一、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二十二、县文体广新局:负责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城镇文化内涵,塑造城镇特色文化;指导城镇完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文化生活,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现代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
二十三、县卫生局:负责进一步完善卫生配置规划,完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四、县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城镇化相关统计工作;负责考核评价指标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分析工作。
二十五、县旅游局:负责研究制定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的全县旅游发展的措施;指导旅游业态调整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