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多项政策力助贫困学子就学 资料最迟8月15日提交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08日 【字体:大 中 小】
又到火热的7月,正值高考学子喜获录取通知书之时。为了确保寒门学子能顺利地走进高校大门,我县教育、民政、总工会等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推出了一系列帮扶济困的政策。昨日,记者走访相关单位,了解有关情况。
县民政局:
“阳光圆梦”工程助力低保生
者从县民政局获悉,为确保考上大学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孤儿学生一个不少地得到救助,参加2013年、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大学录取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孤儿学生可申请2014年“阳光圆梦工程”项目。低保家庭(孤儿)学生考上省外本科的救助标准为4500元/人·年、省内本科为4000元/人·年、省外专科为3500元/人·年、省内专科为3000元/人·年;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考上省外本科的救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省内本科为3600元/人·年、省外专科为3000元/人·年、省内专科为2600元/人·年。救助年限为两学年。大一新生按救助标准进行资助,大二学生按救助标准的70%进行资助。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该项目,去年共救助15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学子,发放救助金46.846万元。今年,申报学生须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及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交救助申请。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边缘家庭学生需提供《低收入家庭认定情况告知书》,最迟可于8月15日前补交。另外,应届新生需提交高考分数条、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就读证明。
县总工会:
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可获救助
记者从县总工会获悉,为确保全县考上高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失学,县总工会正和各乡镇(街道)加强对接,收集贫困学生信息,积极做好金秋助学各项准备工作。
据悉,本次资助对象为我县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大学(含大专、高职)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和大学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受助条件为父母已在县总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且家庭收入在低保线上的困难职工(农民工)。符合建档条件但未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在提出救助申请的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到所属的职工帮扶中心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新生申请助学金时,须持有:单位工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子女照片一张、子女参加高考准考证、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县教育局:
助学贷款解决困难学生学费难题
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该项目的支持对象为: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家庭年现金总收入处于当地贫困水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符合以上条件家庭的学生在领到录取通知后,可持申请贷款学生和其共同借款人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到该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到的资金可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牟乃红 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