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建华家园三期安置房项目开始就勘察设计对外招标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09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建华三期安置房项目已被批准建设,拟完成建设华三期安置房57942㎡建设,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942㎡(住宅39996㎡,商铺及物业用房2946㎡),地下建筑面积15000㎡。目前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开始对外招标,招标信息如下: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建华三期安置房项目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函[201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函[2014]1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招标网站上的编号为PF20140806001)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邑县晋原镇建华南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拟完成建设华三期安置房57942㎡建设,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942㎡(住宅39996㎡,商铺及物业用房2946㎡),地下建筑面积15000㎡。
2.3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70日历天(含出施工图时间)。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内容中的全部勘察、设计。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Ⅱ组及以上资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Ⅱ组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上人员均须是本单位人员。(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4)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针对本项目《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5)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1.2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设计Ⅱ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