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起大邑县妇幼保健院取消药品加成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23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继去年“十一”大邑县人民医院,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大邑县中医医院3家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后,今年10月1日起,大邑县妇幼保健院还将有取消药品加成。
按照大邑县妇幼保健院目前实行的政策,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可在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群众将不必再付出15%的加价,但医疗收费会相应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这些取消药品加成的医院的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6元,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9元,Ⅰ、Ⅱ、III级护理费上调9元。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护理费上调部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中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调增6元全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