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购房需“理性” 厘清法律手续规避风险
作者:未知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17日 【字体:大 中 小】
在房地产形势“不太好”的当下,传统的销售渠道已不在能满足开发商的销售需求。为寻求跑量、去库存,房企需求互联网“线上”购房平台,与一些大型电商平台与房地产合作“卖房”成为时下热门。然各大商业网站等还相继推出了互联网金融平台,是搅局还是创新?
金融机构“新生物”的推出会否存在一定的风险? 房地产与互联网合作大打“电商”名牌,其中会否出现纠纷?在市场调整期,购房者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哪些猫腻藏而不露? 11月8日,新华房产记者采访重庆瑞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流,他表示,购房者在互联网时代下购房,需防范“四大样”纠纷。在购买二手房源中,需规避八大风险。而谈到“首付贷”,他认为,为避免“断供”的出现,房企应稳定房价,购房者要理性购房。
购房者需厘清相关法律手续
房企应稳定房价避免出现“断供”
近期,各大商业网站纷纷推出“首付贷”,它似是冲破传统金融,或成为开发商的营销手段之一。刘流认为,首付贷作为一款创新的金融产品,除了帮助购房者降低购房首付压力,实现购房目标,还能引导金融资金从传统的银行领域渗透到其它的领域。“在当下银行对房地产开发收紧贷款的情况下,它还尽可能的维持较理想的成交量和成交价格,促使房地产企业销售,加快房企回笼资金。”
首付贷产品,简言之就是金融机构(出借人)为购房者(借款人)首付款提供贷款业务,相比普通房贷的“主”业务,业内也戏称“次”业务。它与普通房贷不同的是,首付贷主要涉及的是购房者与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关系,专款专用,如果有担保,还存在担保合同关系。一般购房者不能将贷款拟要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
刘流表示,“在购房者与开发企业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还要单独签订合同约定,开发企业就购房者该借款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向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果购房者违约,开发企业承诺不交房不办证。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及首付贷业务合作和购房者违约的连带保证责任合同关系。”
但是,在看到首付贷有利一面的同时,刘流提醒,应清醒认识到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困境与房地产的供求、政府宏观调控、人们的购买力等等都有着相关的联系。“虽然,首付贷虽然解决一部分人的低首付(只支付10%)即可实现购房目标,但是如果房屋单价维持基本不动,房款总额基本不变,购房者则并没有实际减轻还款责任,并且还需同时偿还房贷款和首付贷款。”
因此,对于经营首付贷产品的金融机构来说,应该对购房者贷款资格严格审核;对于购房者而言,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状况,谨慎选择首付贷业务购买住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应该谨慎开展该项业务。“在贷款期间,如果房屋价格出现较大的下滑波动,购房者极容易选择“断供”等方式不履行借款合同, 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将面对如何向购房者主张权利等众多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