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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买的新房 竟只剩7年土地使用权

作者:未知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26日 【字体:

南部县一小区房屋土地使用权竟然只有15年 业主要求续期至70年,国土部门称续期需业主和开发商协商。

开发商态度

森态房产公司副总经理刘加兴表示,当初购房者和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已经写明,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公司不可能出钱为购房者续期,如果实在不行,购房者可走司法程序,公司也会积极配合。

至于业主反映当初公司口头承诺会对房屋使用年限“续期”的说法,刘加兴对此否认,“我们没有说过这个话。”

郎敬文现在很纠结,自己当初为何没仔细看购房合同,以至于刚住进来的新房会在7年后“到期”!和他一样面临如此困境的,还有南充市南部县“森态·南郡帝景”小区一期100多户业主,他们的购房合同显示,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从2007年开始、将在2022年到期。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为何这个小区只有15年呢?对此,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称,开发商合同中载明的15年使用年限并不违法。但是,土地使用者可提前到国土部门交费续期到70年。不过,这笔续期费用,是由业主承担还是开发商承担?双方目前仍各执一词。

购房者

才买的新房 竟只剩7年土地使用权

入住新房3年多后,郎敬文才发现,新房的“房龄”竟然只剩7年。郎敬文是南部县“森态·南郡帝景”小区一期D1栋楼的业主。2011年,他与四川省森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12年,郎敬文搬进新房,前段时间,他听小区其他住户提起,房屋土地使用权将在2022年到期。郎敬文遂仔细翻看自己的购房合同,其中第一条“项目 建设依据”一栏提到:南郡帝景D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南国用(2007)第1558号,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自2007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止。这意味着,截至目前,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还剩7年。

李女士与郎敬文是同一栋楼。当年她就是该楼盘的销售员。“我当时知道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但办公室人员说后面可以续期到30年。”不过,她承认,“续期”一说只是口头承诺,没写进购房合同。

该小区共有4栋房屋(三栋楼梯房,一栋电梯房)100多户业主都面临只有房屋15年土地使用权的困境。综合众多业主的意见,他们要求开发商交钱,将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续期到70年。

开发商

当初公示了只有15年土地使用年限

昨日,森态房产公司副总经理刘加兴回应称,“南郡帝景”楼盘当初属于南部县旧城改造项目,小区所在地原来是一个面粉厂,政府后来将其叫停,纳入旧城改造。其称,这块地原本有30年使用期限,公司在2007年拿到这块地后还剩15年期限,南部县政府便将这15年期限直接划给公司,不过,公司除了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外,还需承担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和道路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这15年期限是我们花钱买的。”当初为何没将期限延长呢?刘加兴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不超过70年,但没限制最低年限,“我如果买1年(使用权)合不合法呢?也合法。”

至于部分业主反映,购房时不知道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只有15年。对此,刘加兴说,当初销售房屋时,房屋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等信息都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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