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买的新房 竟只剩7年土地使用权(3)
作者:未知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26日 【字体:大 中 小】
深圳国际商业大厦 国内首个续期土地使用权案例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是国内第一个续期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
2000年以来,随着第一批行政划拨土地的陆续到期,为了解决这部分到期物业的问题,2004年,深圳市颁发《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该《规定》,深圳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
若未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
由国家无偿收回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据北京青年报、广州日报
特别提醒
昨日,南部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购房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没有续期,将会给业主在转卖房屋以及将房屋用于抵押贷款等方面带来不便。他们为此提醒购房者,为避免办理土地证纠纷,建议购房者注意查看房产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起止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