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氮肥厂片区棚改达到法定条件 鹤翔大道片区未达95%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县房管局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2日 【字体:大 中 小】
来自大邑县房管局信息,2015年,我县启动了西门氮肥厂、鹤翔大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7月20日,我局发布了氮肥厂片及鹤翔大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模拟搬迁公告》及《模拟搬迁安置补偿方案》;7月31日召开了鹤翔大道片区、氮肥厂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模拟搬迁动员会,正式启动该两个项目模拟搬迁工作;8月23日,召开了两个项目被搬迁房屋评估公司选定大会。评估公司进场完成分类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后,模拟搬迁协议开始正式签订,截至10月31日24时,氮肥厂片区“棚改”项目涉及的318户被搬迁业主已有317户签订房屋模拟搬迁协议,签约率已达99.6%,按照相关规定,氮肥厂片区项目具备法定实施条件。
按照政策,模拟搬迁期限内,签订模拟搬迁协议的户数达到改造范围内总户数95%,房屋征收部门可向征收主体申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搬迁补偿方案即作为征收补偿方案,模拟搬迁协议生效并与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同时,一并启动的鹤翔大道片区棚改项目,因签订的模拟搬迁协议未达到95%,该项目征收程序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