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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集体土地购房案例:13年后原房主上门喊退房

作者:未知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17日 【字体:

成都集体土地购房案例:13年后原房主上门喊退房

杨学彬夫妇现在尽管双证在手,但他们对身后的房子还是不是自己的感到很迷茫

原房主

现在看来,2001年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实际上产权转移未完成。当年怎么过户的,老人年纪大了想不起来了,无法回忆清楚。

现住户

2001年买下房子过了户,办了产权证和土地证,已经住了15年,咋个现在原房主找上门来喊退房?他们也办了两证,而且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都扩大了。

区国土局

2009年农村土地开始统一确权办证,旧的土地使用证件在2008年底就过期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禁止交易,因此当年双方的那次交易无效,不存在所谓的“一房两证”。

前段时间,成都市新都区一家茶楼内,杨学彬夫妇和原房主的儿子李家富抓扯了起来,彼此不依不饶。而15年前,两家人曾高高兴兴坐在一起签下买卖房屋协议,一手给房,一手交钱。

如今双方的矛盾,正是源于那套房子。当年杨学彬买下房子并办了证,一直住得好好的。这两年,他所在的清流镇欲建物流园的消息不胫而走,原房主突然上门,请他们离开。而且,对方也手握“撒手锏”——产权证和土地证,名字也换成了原房主。

“我现在很迷茫,我住了15年的房子,一夜之间,不知道还是不是我家了。”手捧着当年办的双证原件,杨学彬夫妇一筹莫展。

华西都市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改名换姓后,同一块地上的同一套房,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都扩大了数倍。而曾经的卖家先出手,把杨学彬夫妇告上了法庭。随后,杨学彬夫妇又将当地区房管局、国土局告上法庭,矛头直指一房双证。

购房

15年前已办完过户手续 房款分4年全付清

新都利济镇水梨村的张兰和杨学彬结婚后,两口子一直没房住。2001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有朋友告诉张兰,附近迎祥村有个叫陈秀芳的教师,丈夫是镇干部,要搬去县城,她家有平房想卖。

张兰夫妇去看了房子,这是一栋平房带着一栋瓦房,建于上世纪80年代,比较旧。陈秀芳要价3万元,这个价格一度让二人犹豫买不买,毕竟手上没钱。

据杨学彬说,陈秀芳一家当时急于脱手卖掉房子,承诺包办一切手续,包办房产证土地证等,钱甚至可以分期付。

一番合计过后,杨学彬决定买下陈秀芳的房子。陈秀芳也兑现了承诺,2001年2月顺利办理了过户,产权证和土地证上的名字都变成了张兰。

2016年2月26日,杨学彬给华西都市报记者出示的双证原件,以及当年陈秀芳卖房时签订的协议书显示,土地证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公章为新都县利济镇土地管理办公室。产权证是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界定了所有人、面积、房屋平面等,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用地面积为332.5平方米,盖章部门为利济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注:新都县2001年撤消,改为新都区;利济镇于2004年撤消,合并为清流镇)

杨学彬夫妇2001年2月26日先付了第一笔房款2万元,随后在当年和2003年又各付了房款2000元,2004年1月4日付了房款3000元,2005年1月24日付清全部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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