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无房租房提取新政 大邑等三圈层最高可提9600元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18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办法对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作出相应调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大邑等三圈层每年无房租房最高提取额不超过9600元。
细化申请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请提取。
简化办理材料
职工凭身份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租房备案凭证或公共住房承租协议。成都公积金中心与市房管局联网查询结果确认职工租房及房屋产权情况。
调整提取金额
提取不超过年缴存余额的50%;分区域设定提取限额,5城区和高新区每年提取不超过1.5万元,二圈层温江,郫县,双流,龙泉驿,青白江,新都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津县不超过1.2万元,三圈层大邑,崇州,邛崃,蒲江,都江堰,彭州,金堂不超过0.96万元。
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租房提取业务的调整从细从简,更多地保护到职工权益”。调整实现了3个目的:一是方便了租房职工提取;二是租房金额的区域差异化区分,契合区域租房价格实情,在全市统一资金池的情况下,兼顾了保障、效率与公平;三是有利于最大限度防止骗提套取。该负责人解释“目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备案过程中,存在较多虚假备案情况。部分不法中介通过为职工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备案服务,收取高额手续费。提取额度调整到不超过职工年缴存额的50%,限制了中介的牟利空间,有利于保护职工资金安全。“而且,账户余额越多,以后得到实惠越多。比如你想买房的时候,账户余额没有钱或钱很少,就享受不到公积金贷款的低利息好处了。”
该负责人介绍,中心对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的认定、处理流程和处理措施也作出规定。如果有骗提套取的不良行为,中心将进行不良行为登记,期限为5年。登记期间,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业务功能、公积金委托提取、全域提取业务资格将暂停,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贷款业务也不再受理。因此骗提套取完全是得不偿失。
无房租房业务办理条件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公积金联名卡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2、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原件。职工未婚的,应出具单身声明。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
4、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5、职工租住公共租赁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注:3、4、5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提取次数
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2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