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将从11月10日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不再发房产证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6年10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四川省及成都市统一部署,大邑县将于2016年11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启用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证,不再发旧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与房产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
大邑县什么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
据了解,由大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工作,大邑县国土资源局(大邑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
哪些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类型包括大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按照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具体实施时间以国家规定为准),过渡期内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
不动产登记证与房产证,国土证有什么区别?
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封面和现在的房产证很像。红色封面上印着国徽,下方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字样。不过,新证书的内页中,登记的内容更详细,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有多项防伪标记,并且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字样。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和房屋的登记将统一,不动产登记证书,即记载房屋的产权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比如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的分摊使用面积等。而目前的房产证中,基本没有记载土地的相关信息。简言之,不动产登记证就是房产证与国土证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