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地令”:大邑单宗土地面积不得超过105亩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7年01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调控机制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对成都热点区域的国有建设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单宗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进行了调整和控制,大邑单宗上市交易的土地不得超过105亩。
据了解,单宗商品住宅用地不得超过105亩的主要集中于三圈层,除大邑外,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蒲江县、新津县均执行此标准;二圈层的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不得超过210亩;中心城区不得超过300亩。
此外,成都上市出让宗地成交溢价率在60%及以上的,要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不过纵观近两年大邑上市成交的土地,单宗土地均未达到105亩的上限,地价溢价率也基本为0,新规对大邑土地市场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