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费收取模式受质疑 购房人:能否按单收费
作者:未知 来源:北京晚报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8日 【字体:大 中 小】
“中介先收了钱,退回来可难了。”“网购都可以先验货再付款,中介服务为何不行。”“钱已落袋,经纪人认真服务的动力在哪。”上周,本报报道了几位购房人新政之后二手房交易和平解约却追不回中介费的烦恼,引起了不少共鸣。有购房人提出,前期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的方式,对购房人权益保障不够。
付了钱服务差找谁说?
“对于中介先收费再服务,我是有意见的。”市民孙女士是楼市新政之后上车买房的购房人,虽然购房资质并未受到影响,但首套房贷款利率的提高,还是增加了她的月供支出。也因此,无意中成为检验经纪人业务能力的一块“试金石”。
“从新闻上看到首套房贷款利率调高那天,我刚开完申请贷款所需的收入证明。”孙女士清楚地记得,要是按照新的贷款利率,她的收入数字恰巧少了几十元,她必须得重新开具一张,“我就打电话咨询经纪人,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你猜怎么着?他竟然告诉我没听说、不知道。”
一位做房产业务的经纪人,不了解最新的楼市政策,这让孙女士第一次产生“不专业”的想法。“那时我才回想起,3·18的新政也是我们自己了解的,而不是经纪人告诉我们的。”
接下来,办理银行贷款时,孙女士又被“闪”了一回。“面签之前,我一直打电话问经纪人需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他直说不需要,约定的日子就到了,突然说得打印银行流水单。”
连贷款材料这种基础事务性的工作都做不好,经纪人的懈怠和疏忽,在孙女士看来,和提前收取服务费有莫大关系。9万元的中介费,在签订合同的当天就被要求全额付了出去,而合同条款中对于中介该提供什么标准的服务,却没有细致的说明。
“换句话说,经纪人提供什么水平的贷款服务,在我交完钱后,就一点制约手段都没了。”孙女士提出,先付费后服务的模式下,对购房人的权益保障不够。
流程有次序 付钱却一次?
“我们并非不尊重经纪人的劳动,可交易没成中介费一分钱不退,这着实不合理。”购房人吴女士感叹道。本报报道后,吴女士也向记者反映,自己同样遭遇了因为新政原因丧失了购房资格,经和平协商后,购房定金可退但十多万元中介费不退的境遇,令她惆怅莫名。
“经纪人说,如果签约当天不先交中介费,过不了公司系统,他们便无权为我提供服务。”吴女士提起,刷卡支付全额中介费当天,她曾就付款方式问题提出过异议,可中介机构以“程序规定”为由搪塞了过去。而今,她更加坚持,这个程序存在不合理之处。
“个人买房,就我的了解,在签约之后,有购房资质审核、房源核验、网签、贷款申请、缴税、办理过户这么些环节,历时一个多月。这个程序是有先后次序的,为何中介费用却得一次付清?”吴女士说,按照北京目前的房价水平,一套五环里的小户型,一次交易的中介费用也在八九万元,对普通家庭来说并不是个小数目。那么,为了保障履约过程中提供者的服务质量,中介费用能否按程序分次支付?比如,签订合同当天、网签完成后、过户办理完,按三个节点、分比例支付。
“如今的网购都是先验货再确认打款,中介费能不能也借鉴这点?不能服务费用都付完了,服务其实刚刚开始。”
内容相同 能否按单收费?
除了对前期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存在争议外,也有更多的购房人提出,二手房市场执行了多年的按购房款多寡收取中介费的计费模式,也有待商榷。
“由于现在是房子卖价越高,中介机构能拿到的中介费越多,有些经纪人难免会倾向于站在业主那边。”购房人白先生就在讨论中提出,在他看房的过程中,他明确感觉到,经纪人对于房价上涨多持支持态度。有一次,他甚至亲耳听到经纪人当着他告诉业主,价格可以比市场价略高2000元/平方米,以给买家一点儿砍价的“实惠”。而这实惠,其实是虚假的。
“300万元的成交和1000万元的成交,后者成交难度是大一点,但成交服务的内容其实是一样的。”在白先生看来,既然服务内容一样,都是从签约、缴税到办理过户的流程,那能否将计费方式改为按单收取,每成交一单,经纪人可以拿到多少中介服务费。“这样,作为市场弱势方的买家的利益兼顾了,经纪人的服务也得到了回报。”
本报记者 赵莹莹 J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