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刮起全款卖房风:非全款不能买(2)
作者:未知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27日 【字体:大 中 小】
3种原因“全款卖房”
记者走访了部分要求全款的开发商之后发现,要求全款的开发商一般是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尾盘销售
业内人士认为,第一种是因为尾盘销售,销售快慢无所谓,房子基本也是现房了。所以,开发商肯定会要求更高回报和回款速度,要求购房者一次性付款。
点评:这种一次性付款无风险,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进行选择。
第二种:快速回款
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开发商一般都是回款比较紧张,公司对项目有回款上面的要求,虽然比较挑客户但是能够实现快速的资金回笼。比如,城南某项目此前开盘卖出了数百套房源,但贷款迟迟没有办下来,导致开发商对回款的要求越发严格,“要求客户一次性付款也是形势所迫。”
点评:这种付款也无风险。
第三种:规避调控
这一种是因为现在调控政策的出台,在“购房资格”和“限贷政策”双重影响下,不少购房者失去了购房者资格不能买房或无法贷款。但开发商为了规避调控风险,强制客户一次性付款买房,通过推迟备案时间等方式逃避调控。
点评:风险极大,购房者需要审慎。
律师说法:一次性付款要求不违法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玲玲律师则表示,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开发商在合同要约当中附加了全款买房的条件,购房者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国家在付款方式这块没有做硬性要求,所以开发商要求一次性付款也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购房提示:投机性一次性付款不可取
一般来说,愿意一次性购房的人群,除资金充沛或不愿意背负银行利息等原因之外,本身限贷或许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比如,已有两套住房均在贷款,想要买第三套的购房者,一次性付款可以改善其居住条件,这种购房是合理合法的。
此外,还有一类人愿意接受一次性支付——无购房资格、但又想在限购区域买房的投资和投机客户。而这类人群一次性付款买房也是“风险”最大的。如果购置的为期房,首先就要忍受头两三年无任何回报,等到交房才可以通过出租等方式收回部分回报。而按照新政要求,目前拿到产权证三年之后上市交易,最长可能7年的时间才能出售,有可能会压垮投资和投机客户的资金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