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严查开发商中介违法违规 不得变相涨价(3)
作者:闫宇恒 来源:成都晚报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24日 【字体:大 中 小】
价格部门重点检查4项违法违规行为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
◎开发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经纪机构不按规定标明收费标准。
◎通过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操纵市场价格等。
◎开发企业违反一房一价规定,标价外加价售房或收取未标明费用。
◎虚构原价,不标示或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进行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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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中介违规被通报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网站了解到,成都上达飞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无产权证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成都家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随意扣留业主产权证等违规行为被辖区房管局通报。
据了解,成都上达飞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1世纪不动产加盟店)未核实委托出售房屋是否取得产权证书,违规为该无产权证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促使买卖双方签订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了居间服务费的行为。锦江区房管局责令其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及欠条原件,上报市房管局关闭其网签权限,并给以信用记减分处罚。
成都家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使用他人营业执照从事中介,不配合调查处理工作,随意扣留业主产权证,导致业主不能正常交易。金牛区房管局对该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叶伟、李志颖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该公司5个工作日内到金牛区房管局配合处理业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