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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降成本增人气 “割铺”开始流行

作者:未知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7年10月04日 【字体:

干洗店卖起了烤兔,火锅店门口卖起了早餐,卤味店另一半还在卖花,便利店开始卖起了快餐;

小吃店不仅卖面条、饺子,晚上还有烧烤、小龙虾、夜啤酒……

与传统单一品类经营的店铺不同,一家店铺的业态出现多种经营、几名商家合租商铺融合经营的现象近年来骤然增加。一铺两割、甚至一铺三割的现象频频出现。虽然业态截然不同,但却能在一个铺面中共存共生,甚至有时还能互补。

那么,是什么因素在推动这种商铺合租现象大幅增加呢?

无奈“割铺”

春熙路等商圈也有“割铺”

张老板(化名)做餐饮小吃店已有3年,她经营的米粉店具有一定地方特色,因味道巴适吸引了远近不少上班族和居民,也正是因为这些回头客,生意做得还算马马虎虎。但随着周边商圈的日益成熟,入驻的商家越来越多,市场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加上原本每月11000元的铺面租金以及水涨船高的人工费等,近半年来,小店的生意不如想象中尽如人意。为了能让成本各有所控制,一个偶然的机会,张老板把商铺门面的位置租给了做锅盔的老刘,每月老刘给张老板2000元的铺面使用租金。

在成都多个商圈,天府早报记者也看到不少新出现的“割铺”现象。位于成都光华商圈的一家干洗店今年就“一分为三”——分别在西侧和东侧分隔出一间4平米左右的小店铺和一间6平米左右的小店铺,分割出来的两家小店铺业态则与原商铺的业态截然不同,一家卖手撕烤兔,一家卖各种糕点。

离此店铺不远处的一火锅店则采用另一种方式,早上将店门口的位置租赁出去卖早餐;做卤味兔丁的店铺旁隔出2平米左右的迷你小铺开起了花店;而另一家小吃店铺则更为“激进”,整体将店铺的晚间营业时间以联营的方式租给了另一个商家,专门做起了烧烤、小龙虾等夜宵。

“割铺”的现象绝非成都光华商圈周边商铺所独有,在春熙路、盐市口、骡马市等传统商圈,以及城南、城东的新兴商圈,这些地方的“割铺”现象也屡见不鲜。例如,服装店隔出的小店面做起了奶茶饮品生意;酸辣粉店支起了冰粉摊……

缘何“割铺”

分摊房租减轻成本压力

天府早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这些“割铺”的商铺多数处于人流量较大,位置较为醒目的黄金口岸,而黄金口岸的商铺则通常意味着高租金,这一点在许多商户老板的口中得到了印证。

攀谈中,“割铺”的张老板告诉记者:“我的商铺有50平方米左右,租金为11000元/月,我把商铺割一部分给老刘,对我现有的经营并没有影响,还能互补,而且他每月还给我2000元的租金,其他费用则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来分摊,多少减轻了租金等方面的压力,何乐而不为呢。”

卖锅盔的老刘也表示:“我租用张老板的店铺面积只有几平方米,每月也只需交2000元的租金,合下来每天的租金约70元,比我单独租一间铺面的划算得多,一个锅盔按5元计算,一天下来若卖二三百个,生意还是做得起走。”

说起“割铺”,一手撕烤兔老板也表示:“我这个铺子也是从商家手里割出来的,有4平方米左右,每月分摊的租金是4000元,之所以能接受‘割铺’,主要还是想降低一些成本。现在租金太高了,加上水电、物管、人工、耗材、机器折旧等费用,辛辛苦苦一个月,若生意不好就等于给房东‘打工’了。”

“割铺”利弊

应将水电气费进行书面约定

对于今年来不断增加的“割铺”现象,商业地产运营专家、成都中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邵家桢表示:“出现‘割铺’现象,从利好的角度而言,两个商家可以互相分担一定的成本,还能通过业态的丰富互带人气。当然,凡是都有两面性,在实际的使用和操作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或矛盾,比如在水电气等的计算上就会出现一定分歧。如果‘割铺’的面积较小,相对会好一些,但如果‘割铺’的面积达到对半甚至更多,不排除后期租赁到期后出现撬铺的纠纷。如何处理好合租商家间的关系是一大挑战。”

四川中法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孔建会建议:承租人和分租人共租商铺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商铺的利用率,保证了业主的利益,但共租商铺也共担了风险,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作为承租人在转租商铺时应取得业主的同意。作为分租人,在与承租人协商如何分割或占用商铺的使用中,应做书面形式的明确约定,应将使用面积、租金、物管、水电费等所产生的费用等明细进行书面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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