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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大招!对房企和中介划定不能触犯的禁区

作者:未知 来源:封面房产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12日 【字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19日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个住房租赁和销售法规的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7章47条,包括总则、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征求意见稿规定,租赁住房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形式的住房租赁合同,规定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住房符合安全要求,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为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保护租赁双方权益,征求意见稿在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还对住房销售在销售条件、销售程序等作了一般性规定,特别是强化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住房行为的监管。

房地产中介作为服务行业,在住房租赁和销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征求意见稿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也作了具体规定,包括规范机构设立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规范收费行为、明确从业禁止行为。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注重保护当事人的交易安全,强化住房租赁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包括实行实名交易制度,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实行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服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政策解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划定12个“禁区”

为了让住房销售更加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了十二种禁止行为。这“十二宗罪”可都是从现实中总结出来的。

有些是“炒作”:比如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为买受人垫付首付等。

有些是“欺瞒”:比如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即“价外加价”;同一房源重复销售,即“一房多售”等。

有些则是“霸王条款”,比如捆绑搭售,即开发商在卖房时违背买家意愿,搭售车位、地下储藏室等商品。也就是说,房子和车位要分开卖,买家可以都买,开发商也可以给点优惠,但强制买家既买房又买车位,不成!

对于这些行为如何处罚?意见稿规定,可依法处以暂停网上签约权限、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产中介划定11个“禁区”

租房买房,大多都得通过房产中介。这些年市场上的乱象,也与一些无良的中介机构脱不了干系。针对此,意见稿也列了11个“禁区”。这些“禁区”就是当前存在的各种“坑”啊,想租房买房的可得睁大眼睛、多多提防了。

有些“坑”真是让大家深受其害。比如:捏造散布不实价格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租赁、销售的信息;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尤其最后这一条,咱们天天接到中介电话,还不就是“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嘛!中介机构,今后要当心!

有些“坑”看似方便了当事人,但其实是违法的。比如,协助当事人弄虚作假,为规避住房交易税费、骗取贷款等非法目的提供便利;又如违反有关规定,为当事人提供购房融资。现在市场上很多买卖都签订“阴阳合同”来避税,其实是违法行为,大家心里还是要清楚的。意见稿说了,若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可给予暂停合同网上签约权限、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

看了这个条例,您满意吗?当然,这次发布的是征求意见稿,您若有自己的高见,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网站上去反映。这事很关己,可不要“高高挂起”哟!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润达广场 3300 晋北新城
北欧丽景 8100 花水湾镇
鑫河国际花园 3800 内蒙古大道
力扬·时代 4700 内蒙古大道
锦绣宸府 4500 通达路
蓬莱尚岛 23800 安仁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