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都出台23条措施防控楼市风险 违规被通报
作者:未知 来源:搜狐焦点网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30日 【字体:大 中 小】
29日,市政府网公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23条措施强化楼市风险防控工作。其中在广告与合同管理中提出: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开发企业涉嫌分割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行为,以及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制造销售紧张气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相关部门。
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及化解水平,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风险防控工作目标
在我市房地产领域征收出让、规划建设、房屋销售、房屋交付和经营使用过程中,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应坚持“依法履职、分段负责、主动防范”原则,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建立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化解存量,严控新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风险防控工作措施
(一)征收出让环节
1.加强土地征收监管。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制度,禁止“未批先征”“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强化征地补偿资金管理,统一补偿标准,不得降低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或推迟执行时间,依法按时对被征地群众补偿安置到位,严禁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防止超期过渡安置。做好征地拆迁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工作机制和司法强制搬迁程序机制,引入法律顾问对征地实施中的法定程序履行、协议签订、纠纷调处等进行全程指导。做好群众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征地补偿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区(市)县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房屋征收监管。做好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信访接待处理机制。加大政策指导监督和补偿方案审查,确保补偿方案符合现行政策。加强评估备案管理,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一个补偿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阳光征收”原则,做好征收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补偿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补偿款专款专户专用。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管理系统,通过系统规范房屋征收程序,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各区(市)县政府]
3.完善土地出让程序。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按照职责明确规划建设条件和产业要求等,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一并公告。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的部门)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根据土地出让公告约定事项,重点对土地交付、项目开竣工、产业准入条件、未达准入条件罚则、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移交等内容予以约定。明确出让公告约定事项的监督责任主体,依据《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约定事项需抄送各责任主体和协助单位,同时在不动产权证书备注栏明确注明自持房屋比例、限制分割转让、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及权属信息等受让人义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并抄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各区(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