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随迁子女入学 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作者:冯浕 来源:天府早报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05日 【字体:大 中 小】
■天府早报记者冯浕
1月4日,成都市公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进行了政策解读。天府早报记者发现其中提到,未来5年,成都将进一步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意见》提出,成都未来将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未来五年,成都将进一步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流动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并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据了解,市教育局将在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探索研究随迁子女就学机制。
此外,文件在规划上强调要求各区(市)县政府要结合城区规划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编制所辖行政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布局规划(2017-2035年)》。
依法处置侵害留守儿童权益行为
《意见》还要求,区(市)县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区(市)县、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控辍保学属地责任,完善联控联保及动态监测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
建立健全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体系,建立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台账制度和信息强制报告制度,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办好特殊教育,实施成都市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
优化学科结构 配备心理教师
成都未来五年,公办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岗位比例将提高。同时优化学科结构,坚持“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面向全国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要求“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优秀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开齐开好国家课程,配齐配强音体美教师”,并“按照1000∶1的标准配备中小学心理教师”。
优化区域结构。成都将坚持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依据区(市)县义务教育在校生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数量,健全编制跨区域调整机制。对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不足的,可采取调剂一般事业编制的办法予以保障,不断提高城乡学校教师配备的科学化、精细化、优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