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林肯郡11号楼公证摇号购房登记规则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8年02月27日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公示
(一)公告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第2天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
(二)公告地点:大邑县晋原镇滨河路东段88号乾富鑫城销售中心现场
(三)公示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购房登记规则、按序选房规则、商品房销售方案;
2、全部准售房源(含户型)、包括明确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选购的套数,按申报价格对每套房源明码标价;
3、网上登记时间、现场核验购房资格的地址、时间及注意事项;
4、摇号和排序结果公布时间、选房时间等规定的内容。
5、公证机构受理摇号排序选房公证的说明(包括公证机构名称、公证内容等);
6、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选购流程;
7、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包括公示相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文件)。
网上登记
(一)登记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第2-4天(2018年2月28日-3月2日)(每天9:00-18:00)。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公示的时间,自行登陆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cdfangxie.com),按要求在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填报信息,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自动生成购房登记号。
注意:未接到通知的登记购房人,请在规定的资格核验时间内到销售中心提交需核验的资料,未在规定的资格核验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
核验购房资格
(一)资格核验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第2天至第4天。(2018年2月28日-3月2日)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的时间,到乾富鑫城销售中心现场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
注意:未接到通知的登记购房人,请在规定的资格核验时间内到销售中心提交需核验的资料,未在规定的资格核验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三)购房资格材料。请网上登记成功的购房人于2018年2月28日至3月2日,分批次分时段至乾富鑫城销售中心现场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2.登记购房人的资信证明,包括:
(1)按揭方式购房的征信报告。须打印本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登记购房人及配偶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至成都市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网点通过柜台查询打印或自助机查询打印(服务指南、网点地址及服务时间见附件2),也可自行登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通过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自助查询打印(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方式见附件3);
注意:登记购房人及配偶可提供核验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征信报告(可提供复印件),但登记购房人及配偶应对自己提交的征信报告真实性负责。
3.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需核验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4.登记购房人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需核验登记购房人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自助终端机打印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货币补偿),打印地点大邑县房产管理局征收科;
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一)核验结果反馈。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我公司将通过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将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给登记购房人,包含购房登记号、登记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核验结果(未核验通过的注明原因)等。
(二)资料保存。我公司将妥善保存已核验的购房资格资料,并将《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报送大邑县房产管理局, 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核验后的名册。
证据保全公证
购房资格核验工作完成后,我公司将及时将《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报公证机构予以公证证据保全, 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核验后的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