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大邑淘房网

  大邑淘房网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浏览文章

2018年成都房协完善住房摇号细则 支持刚需家庭购房需求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8年03月31日 【字体:

大邑淘房网信息  今日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以成房协[2018]9号文发布《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关于完善〈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明确了支持成都住房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通知内容如下:

成都房协完善住房摇号细则 支持刚需购房需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代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成房发〔2018〕35号),我会对《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请遵照执行。

一、《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主要修改内容

(一)在第三条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支持刚需家庭购房需求”,内容如下:

支持我市住房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支持刚需家庭优先选购(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除外)。

支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范围: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二)第四条相应改为第五条。第五款第二项“全部准售房源和户型,其中应明确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房套数”修改为“全部准售房源和户型,其中应明确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和刚需家庭优先购房套数”;第五条第五款第三项“按申报价格对每套房源明码标价(含装修的,应分别标明房屋申报价格和经核查的装修工程价格)”修改为“按申报价格对每套房源明码标价(含装修的,应公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咨询报告收件回执》)”。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西岭·香槟国际 3800 大邑大道
星星卡纳湾畔 3700 内蒙古大道
林肯郡 4700 晋北新城
安仁新公馆 8700 安仁镇
青禾名都 4400 大邑大道
外滩 4300 内蒙古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