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房地产税未入2018年立法计划 专家:可能中途加入
作者:未知 来源:经济观察报 更新时间:2018年03月18日 【字体:大 中 小】
国务院在3月14日公布了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之前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都未列入计划。
一位财税专家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立法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虽然现在没有列入工作计划,但是有可能中途调整加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肯定要做。
在国务院公布的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与税收相关的分别是: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车辆购置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审议耕地占用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资源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
此外,制定政府投资条例(发展改革委起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起草)也列入了2018年立法计划。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此外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也列入了此次立法计划。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认为,PPP条例继续列入立法计划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PPP仍然是政府的政策选项。政府推动PPP立法工作,未来PPP有法可依,将会越来越规范,这与去年11月以来全国范围内的PPP整改工作目标是一致的。
金永祥提到的去年11月来的整改,是指去年11月开始财政部开始规范PPP,之后国资委也对央企参与PPP进行了一系列的新规定,而央行牵头制定的资管新规从资本方面对PPP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以至于去年底以来,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都放慢了PPP节奏,有的甚至停下来观望或者转向BT等方式。
“在PPP立法推进方面,还是不能过于乐观,即使条例出台也会到年底。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制办,法制办将并入司法部,而法制办是PPP立法的牵头单位。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之间的协调是PPP立法的关键因素,这次机构改革后中央政府怎么管理PPP可能也会进一步明晰,这需要一个过程。我们相信,国务院机构改革到位之后,下半年PPP立法进度会加快。”金永祥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