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力扬时代11号楼房源挂牌情况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8年04月16日 【字体:大 中 小】
证据保全公证
购房资格核验或复核工作完成后,我公司将及时将《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刚需登记购房人名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报公证机构予以公证证据保全,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核验或复核后的名册。
名册公示
(一)公示时间:公证摇号前3日至选房结束。
(二)公示地点:力扬时代销售中心现场。
(三)公示内容:《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刚需登记购房人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核验后的名册(将姓做隐藏处理,将身份证中出生年月日或其他证件后4位做隐藏处理)。
注意事项
(一)请登记购房人真实填报登记信息。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符合条件参与摇号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我公司将提请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提请行业协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1年之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登记购房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信息以获取购房资格、优先摇号选房资格的,我公司将提请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对于刚需登记购房人有前述情形之一,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二)请登记购房人认真填报登记信息。请确保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身份证明等)一致。涉及共同购买的,登记购房人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示,完善登记购房人信息,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
(三)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公司营销部门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1.设置仅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内部、全款支付等部分购房人的登记条件;
2.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
3.公司员工或委托机构员工强制或私自收取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4.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
5.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
6.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7.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意向购房人不予登记;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开发公司营销部门举报电话:028-88292313。
大邑县房管局举报电话:028-88269021。
点击下页查看力扬时代名苑房源具体信息及单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