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防止随意扩大地名整治范围
作者:未知 来源:凤凰网 更新时间:2019年06月28日 【字体:大 中 小】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充分进行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审慎提出清理整治清单,严格按程序推进实施。
近日,维也纳酒店因名称“崇洋媚外”被列入海南省不规范地名整治名单一事引发热议,海南省民政厅回应称,此次清理整治的内容是地名标识,而非商标,同时,商标不能延伸为地名标识。昨日,记者致电多家维也纳酒店分店,其均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整改通知。
热议
酒店因名称“崇洋媚外”被要求更名
6月11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其中,有15家连锁品牌维也纳酒店因“崇洋媚外、使用外国地名”被列入名单。
一周后,维也纳酒店官方微 博针对此事发布声明称,“维也纳酒店”品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9月14日成功注册,为合法经营使用品牌名。维也纳酒店针对海南省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已向海南省民政厅提出异议。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叫外国名的品牌和地名很多,如此整改对人们生活影响很大,也有网友表示维也纳酒店是连锁酒店,品牌名是合法的,不应被整改。
对此,18日下午,海南省民政厅副厅长石清理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情况通气会上回应称,“维也纳酒店”是商家注册的商标,此次清理整治的内容是地名标识,而非商标,同时,商标也不能延伸为地名标识。“也就是说,商家使用这个商标没有问题,但是不能把地图上的地理位置写成维也纳”。
昨日,记者分别致电维也纳酒店海口火车站店、三亚三亚湾店以及琼海振海路店,酒店前台均表示,民政厅回应后,总部正在跟进,分店目前没有接到任何整改通知。
回应
规范工作程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事实上,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去年已被明确提出。
2018年12月,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将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列入清单公示,并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就“洋地名”的清理整治,《通知》中明确提出,清理整治的重点为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集中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洋”地名。
按照《通知》,各地需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不规范地名标准化处理工作。昨日,民政部对各地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发布了最新要求。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充分进行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审慎提出清理整治清单,严格按程序推进实施。
观点1
将问题前置加强地名日常管理工作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科研基地首席专家、湖南工业大学地名历史文化研究院院长彭雪开认为,不规范地名隐患诸多,现在整治恰逢其时。但在地名的命名管理上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努力。
彭雪开认为,“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由来己久,不可小视。这些不规范地名,有刻意夸大地名义项、祟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之嫌,隐患较多。
具体有哪些隐患?彭雪开认为,不规范地名淡化地名历史文化价值含量,助长了少数人崇洋媚外的不良心态,阻隔了人与地、人与事、人与物、人与人的自然社会关系。同时,还给人们的生产、生活、交往、交易等带来困扰。这次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后,会在较大程度上,更好地弘扬地名历史文化,厚植我们爱故里、爱社区、爱家乡、爱社会、爱国家的情怀。
“多年来,有些地方出现地名反复修改、来回变更的情况,一方面反映了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回应社会关切,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地名命名及管理过程的漏洞。”彭雪开建议,为实现地名合理修改和管理,有关单位在命名时,应多听专家及群众意见,加强地名的日常管理工作,拾遗补漏,将问题前置。对一些地名受用单位乱改地名、不按规定申报乱取地名的现象,要重拳整治清理,使相关单位和个人付出代价。
彭雪开表示,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加快建立健全地名管理的地方法规,使地名命名与管理走上依法办事的轨道。
观点2
明确整治标准将治理纳入法治框架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锡锌认为,地名具有符号性和实用性功能,其规范具有公共属性,进行干预和规制有其必要性。但在克服一些主体任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克服公权力的任性,“避免地名像人的头发,需要反复修剪”。
“我比较担心的是,在宽泛范围之下,走到另一个极端。”王锡锌说,目前的确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取名求噱头,许多被认定为“洋”的不规范地名,地点与名字完全不存在任何连接点,存在治理的必要性,但必须要考虑如何将治理纳入法治框架,“否则当我们质疑开发商起名过分随意化时,若认定和改名也随意化,就等于回到了原点”。
王锡锌表示,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来说,应为“大、洋、怪、重”提供反映社会共识和公共理性的基本标准,对主观裁量因素提供规范、指南或者标准,避免极端化和符号化治理,实现自由和理性的结合。
王锡锌认为,地名管理有《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但还需要尊重当地历史传统。地名一般具有历史承接、指称方位等实际功能性,因此要关注当地地名文化的传统连续性。规范化过程中,应当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实效,解决名不副实、过分夸大等问题。同时,还要保证公众参与原则。地名也是一个地方性知识,在当地具有地理功能和文化传承的纽带连接作用,因此实体程序上,要遵循依法行政原则,使本地真正密切相关的居民,有一个表达和选择的权利。
“大、洋、怪、重”这一整治类型的标准,在法律上的确存在不确定性。例如福建漳州提出将三座“大桥”名字中去掉“大”字引发争议,到底多大才算“大”,就需要有一定的衡量标准。没有标准,就有可能导致主观化,裁量权没了边界。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锡锌
要加强人才培养与地名研究,由政府部门联合有地名研究基础的高校,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定点培养高层次的地名人才。此外,还要加大地名历史文化及取得成果的宣传力度。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科研基地首席专家、湖南工业大学地名历史文化研究院院长彭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