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邑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复工申请表
来源:大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09日 【字体:大 中 小】
附件4: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复工申请表
| 工程名称 |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电话 | |||
| 建设单位 | 现场负责人 | 电话 |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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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自检 情况 |
具备复工的条件 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 现场按要求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集中单间生活居住。 防疫物品充足到位,项目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卫生防疫用品(口罩、消毒液等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已排查开工储备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 按要求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项目为单位,施工总包企业牵头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中及时填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 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实名信息。 经自查我项目已经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检查人员: (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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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单位 复查 意见 |
检查人员: (单位公章)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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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建设 单位 复检 意见 |
基本符合疫情防控条件,具备复工条件。 存在防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时限至。 限期整改已合格,具备复工条件。 监理建设单位复检意见 检查人员: (单位公章)项目总监: 检查人员:(单位公章)建设单位项目代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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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部门 (机构) 复检 意见 |
检查人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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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检查情况,在相应的选项前方框内选“”。
本表一式两份,施工企业和监督机构各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