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邑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复工工作流程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09日 【字体:大 中 小】
附件3:大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复工工作流程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统一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5 号)要求完成制度建立、人员管理、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生活区域消毒、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疫情防治等工作,做好复工准备。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对疫情防控及复工条件进行自检。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自检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县住建局收到申请后,会同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属地乡镇(街道)在二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对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备案。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联系人:林 威;
联系电话:88269021、88269029
房地产中介机构复工联系人:张学琴;
联系电话:8829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