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3月起换锚 多位银行信贷员建议挂钩LPR
作者:刘萌 来源:证券日报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27日 【字体:大 中 小】
距离三月份只有3天时间,有房贷的借款人将可以有所动作。
去年12月28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原则上存量房贷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由于上述公告规定,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而最近一期5年期LPR下调后,房贷一族开始纠结房贷利率换锚后该如何转换。针对房贷一族关心的问题,记者日前咨询了业内专家和银行员工。
根据央行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可为负值),确保房贷利率在转换时点保持不变。
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该怎么计算?某国有大行信贷部门员工给《证券日报》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客户房贷为基准利率上浮10%,即当前执行利率为5.39%,而2019年12月份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那么转化时的贷款利率就是4.8%加59个BP(即5.39-4.8=0.59);如果现有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打8折,即3.92%,那么转换时就是4.8%减88个BP(即3.92-4.8=-0.88)。加(减)基点数一旦确定,也就不会变了。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房贷利率每年最多调整一次。未来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固定利率很好理解,就是以转换时的利率为准,即保持当前利率水平不变,一直到贷款合同结束。”上述银行员工介绍。
由于利率逐渐下行被看成是近年来的趋势,本报记者咨询时,多位银行员工建议选择参照LPR定价。
“未来大概率进入降息周期、LPR总体呈下降走势,将房贷转换成以LPR为定价基准更合适。当然,如果未来利率上行,贷款利率也要随之增加。”某股份制银行个贷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转换为固定利率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都并不低于原有的利率,除非采用第一种方式后LPR下降,但其体现在房贷利率中最快要从2021年开始。
董希淼同时强调,事实上,LPR下行并不必然导致房贷利率下降。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不同银行可能会综合业务定位、客户资质、资金成本等因素,在LPR基础上进行加点。
近期,各地陆续打击一些与防控疫情有关的物品价格上涨问题,但是对于这种打击行为,经济学界一直存在争议,赞同涨价者认为,如果不允许商品涨价,那么供给迟迟满足不了需求,反而延误救灾工作开展,此时应该允许价格随市场变化,由市场来调节供求关系。反对涨价者认为,在灾害期间,允许商品涨价会引发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会严重冲击社会秩序,因此不应该允许商品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