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公寓基础与特殊人才安居方式与货币补贴
来源:成都市政府网站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23日 【字体:大 中 小】
(三)基础人才安居方式
1.保障对象
产业工人、技术工人、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等基础人才。
2.准入条件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安居方式
(1) 实物供应
鼓励产业功能区、用人单位、住房租赁企业等各类主体向符合条件的基础人才提供倒班房或租赁型集体宿舍。
(2) 货币补贴符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基础人才可申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四)特殊人才安居方式
1.保障对象
聚焦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急需紧缺或特殊特艺人才。
2.准入条件
(1) 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政府根据重点产业发展所需进行认定。
(2)在本市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3)以上条件须同时符合。
3.安居方式
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政府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安居支持。
(五)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人才安居方式
1.保障对象
对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人才。
2.准入条件
由所在区(市)县政府综合保障对象投资规模、纳税、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认定。
3.安居方式
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定向给予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安居支持。鼓励国有开发企业、产业功能区、用人单位、住房租赁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人才住房建设筹集和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