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体要求
作者:周尧,洛佳莹 来源:经济之声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21日 【字体:大 中 小】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
老旧小区改造,谁说的算?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目标是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计划在“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包含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和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以此来解决试点中各地普遍发现的统筹协调难、政策突破难、资金筹措难、发动群众难等共性问题。住建部城建司副司长刘李峰:
以前主要重视工程项目的改造建设,现在强调要建管并重,在达成老百姓改造共识的过程中,同步和他商量小区改造以后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这样使老旧小区改造以后有一套维护机制,让老百姓可以实实在在享受改造成果。
老旧小区改造,都要改什么?
《意见》还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包含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同时,重点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将改造内容具体区分为:第一类是基础类,它主要是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而且基础类的改造内容主要是水电路气信、生活垃圾分类等设施。第二类是完善类,它是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性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第三类是提升类的,包括养老、托育、卫生、防疫、助餐、家政、保洁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钱从哪里来?
对于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问题,《意见》也作出规定,要求尽快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
一个方面是要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第二个方面是关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方面的内容,就是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然后中央给予补助资金,同时这里面还明确了一项政策,就是要统筹设计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第三个方面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力度和质效,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第四个方面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希望社会力量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