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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才公寓亿澜峰荟租售流程及其他事项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26日 【字体:

六、租售流程

(一)选房。2020年10月27日(含27日)前,由成都人居兴邑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3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类别的人才以取得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选房后须签订选房确认单,选房结果实时在项目现场公示,每日选房情况于次日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延至最后批次选房,如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

(二)签订合同。选房结束后,人才最终确定安居方式,与成都人居兴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或者商品房预售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人才公寓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具体情况可通过《大邑县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县》详细了解,《大邑县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在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19762&tn=6)。大邑县亿澜峰荟项目具体房源售价和政策优惠,可至项目现场咨询了解,也可向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了解。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8290117,成都人居兴邑置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为88318866。

(二)取得大邑县人才安居资格,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提交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人才安居资格依然有效。

(三)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五)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住房租售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点击下页查看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成都人居兴邑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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