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部门发文:经营贷期限超3年,逐笔登记,定期核查
来源:澎湃新闻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26日 【字体:大 中 小】
刚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重点如下:
1、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购房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
2、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
3、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监控,严防内外勾结,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4、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
5、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逐笔登记并定期进行核查,确保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资金收支规律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