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预测上海,重庆,深圳,海南将成为首批房地产税试点征收区域
来源:财联社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5日 【字体:大 中 小】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房地产税区域试点政策料将与近期落地。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未来房地产税试点政策改革方向或包括完善征管制度、取消新老划断政策以拓宽税基、适度调整税率、设置房产市值评估比例、首套房免征与人均免征面积等。房地产税试点工作预计将采用一次授权、分批执行的思路推进。
试点城市将考虑全国区域统筹布局,名单或将与今年年底公布,而征收工作预计将分批次落地,上海、重庆、深圳、海南料将成为首批试点征收区域。而若后续开展全国性房地产税立法与征收工作,假设房产市值评估比例为70%,预计全国房地产税收入范围约为380亿元至5600亿元,难以替代土地出让收入。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此前我国持有环节的房地产税仅在沪渝两地小范围试点,由于新老划断等制度设计原因征缴力度过低,难以达到房地产长效机制的要求。
一般狭义的房地产税指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目前仅上海和重庆两市在2011年启动了改革试点。重庆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主要是独栋住宅与新购高档住房,免征面积分别高达每户180/100平方米,应税税率为0.5%-1.2%。
2020年上海/重庆房地产税分别仅199亿/72亿元,占地方总税收比重仅3.4%/5%。而房地产税收入包含相当大比例的经营性房屋房地产税收入,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收入占比实际更低。沪渝两地试点效果十分有限,一方面房地产税收入规模小,远不足以作为地方的主体税种;另一方面政策对房价影响并不显著。
此前沪渝两地房地产税试点政策存在一定制度缺陷,《决定》要求国务院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其缺陷或是未来政策改革方向。沪渝两地房地产税征收效果不及预期的根本原因,是试点政策存在一定制度缺陷:
征管制度不完善:试点房地产税征收主要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两地尚未出现针对偷逃税现象的处罚案例,房地产税试点征收本质上旨在制度宣传与形成共识。
征税税基较窄的同时税率较低:为了减轻纳税人的抵触情绪,同时减少征管成本,上海市主要针对新购买房屋征税,而重庆市主要针对别墅和高档公寓征税,开征范围有限。税率方面,上海市设置0.6%和0.4%两档税率,但同时按照市场价格的70%征收,实际税率仅0.42%和0.28%。重庆采用0.5%、1%、1.2%三档税率,但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执行税率仅0.5%。
免征范围过大:重庆市独栋住宅每户免税180平方米、上海市仅对新购住房征收房地产税,且在首套房免征的基础上设置60平方米的人均免征面积,大部分家庭的个人住房均免于征税。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预计后续试点政策改革思路将主要包括完善征管制度、取消新老划断以拓宽税基、适度调整税率、设置市值评估比例、设置首套房免征与人均免征面积等。
完善征管制度:加强偷逃税处罚以减少应缴未缴,让居民更多感受到“持有税”的影响。
适度拓宽税基:预计取消包括“新老划断”与仅针对高档房等征缴限制,适度扩大征缴范围,稳步分批将房地产税征缴推广到全部城镇居民住房。
适度调整税率:预计整体税率或设置于0.2%至1%之间。房地产税是重要的地方税种,地方政府或将拥有自主确定税率的权限。预计各地方政府将结合本地区经济、房地产市场现状,针对性地在0.2%~1%范围内确定其征收税率。
市值评估比例:参考美国、日本、英国等国经验,全国房地产税预计将以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纳税税基。而考虑到地方政府已经在土地出让环节对房产进行过费用征缴,且民用住宅土地有70年的使用年限,预计房地产税价值评估环节将设置一定的折扣比例。参考此前试点政策,上海市房地产税按照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来计算缴纳。预计后续全国房地产税征收也将设置50%-70%的房产市值评估比例。
设置豁免政策:预计房地产税征收仍将设置首套房免征政策,同时设置人均免征面积,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8平方米,预计后续试点初期或设置40-60平方米的人均免征面积。
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