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117楼市新政"发布 这些方面与大邑相关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18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为在更大范围内促进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继“516”和“531”政策后,昨日(11月17日)下午,成都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的通知》和《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对成都市新房限购及中心城区摇号选房做出了优化,相关措施于今日正式实施,其中部分条款与大邑有关。
大邑二环路旁的楼盘
我们先来梳理一下“1117新政”。
关于限购,新规下成都共分三个部分,高新南区为独立住房限购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具备资格后可以在区域内任何一个行政区划购房;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和蒲江县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可以相互购房。
关于中心城区摇号选房,新规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以及普通购房家庭。对于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以及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再实施公证摇号,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对于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仍然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其中,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
大邑正在建设的楼盘 资料图
那么“1117新政”对大邑人有哪些影响呢?
首先,关于限购方面,对于大邑户籍来说,“1117新政”与之前的限购没什么变化,即凭大邑户口可在大邑县、崇州市、邛崃市、新津区、蒲江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金堂县、简阳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任何一个地方购房,购房套数不做限制,但是不能在除上述区域外的成都其他区域购房。
不少大邑人虽然户籍在大邑,但在成都中心城区工作,社保关系在主城城区,“1117新政”对这部分大邑人有影响。新政将中心城区除高新南区,青白江区和新津区外的区域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只要满足任何一个区的购房资格,则可以在区域内任何一个地方购房。若社保关系在高新南区,满足高新区购房资格后,除了可以在高新南区购房外,还可以在成都任何一个地方购房。若选择的楼盘符合摇号规则,则进行公开摇号选房。
本次新政还有一个变化,那就是非成都户籍在成都购房问题。新政提出: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若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之前的“531”新政提的是“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本次新政执行后,除了工作,只要在这些区域生活即可,新规进一步放宽了在大邑等郊区城市购房的门槛。
目前成都郊区城市住房库存量相对较大,据中成房业10月数据,远郊城市库存量约752.9万平,除蒲江与邛崃库存量低于50万平外,其他地区均在70万平以上,部分地区更是达到百万平以上,此外价位方面均呈现下降趋势。11月18日执行新规后,你觉得会有更多的外地人来成都郊区买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