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出让的大邑安仁镇商业兼容文化用地历史情况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5年12月05日 【字体:大 中 小】
本次上市成交的DY2025-013(211)之前曾上市成交过。原宗地号为DY2019-023(211),由成都安仁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以底价80万/亩竞得。当时地块要求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与该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文化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与该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的比例不小于30%。土地年限方面,当时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40年。其他规划指标与本次规划一致。
大邑县安仁镇
DY2019-023(211)当时出让也附带自持条件,要求商业及文化设施总体自持比例不低于50%(含配建的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其中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须100%自持),出让年限内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产业要求方面,宗地内须建设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包含会议、展示、交流、培训、接待、发布等功能。
DY2025-014(211)也为再上市地块。之前宗地号为DY2019-022(211),由成都安仁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以底价80万/亩竞得。当时地块同样要求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与该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文化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与该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的比例不小于30%。
DY2019-022(211)当时自持要求,商业及文化设施总体自持比例不低于50%(含配建的文化产业孵化中心,其中文化产业孵化中心须100%自持),出让年限内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产业要求为宗地内须建设文化产业孵化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包含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拍卖中心等功能。
本次两地块组再上市,显著的变化就是将文化设施用地年限由40年增至50年,同时降低了文化用地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也降低了自持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