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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降房贷涨?读懂“分段计息”

作者:杨斌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3年02月04日 【字体:

核心

提示

如果不是因为央行降息,如果不是因为办理的递减还款方式,成都市民杨先生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偿还的去年12月份房贷比平常多交了1天利息。

而出现1天利息差异的根本原因就是央行调整贷款利率后,当年12月份的月供涉及跨年,“按照央行规定,这一段的利息是分段计算,也就是1月1日前按照旧利率计息,1月1日后按照新利率计息。”正因为如此,12月份就是按照实际的31天计息,而不是其他月份的30天计息,“只要央行不调息,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近日,广州、北京等地陆续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市民发现在今年1月份偿还的房贷时,月供竟然比降息前还多了几十元(本报1月29日24版曾做报道)。成都市民杨先生也是如此。

“都说降息后月供会减少,怎么我的反而多了呢?”杨先生对此非常纳闷。在详细询问了银行后,得到的答复是,由于2012年央行调息,在计算当年12月份的贷款本息时,按照规定应按照实际贷款天数分段计息,所以当月的贷款利息是31天,而不是通常的30天。

利率降低了 月供为何增加?

2011年,杨先生在农业银行办理了一笔公积金贷款,期限30年,贷款金额40万元,为了减少利息支出,他当初选择了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递减还款法。

今年1月初,在偿还贷款时,杨先生突然发现当月扣除的房贷多了48元。“利率都降了,怎么还款金额还多了?”杨先生不服气,找到银行交涉,他认为是银行多收了自己的利息。据杨先生介绍,该银行房贷中心工作人员当时对这48元给出的解释是:按照还贷标准,默认1~11月份计息时间为每个月30天,12月份有31天,就得多收1天的利息。

杨先生还是不太明白,究竟是谁的规定,要多收这1天的利息?自己如今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每个房贷客户都会如此?

央行调息 当年12月房贷按31天计息

带着杨先生的疑问,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该行个人金融部相关负责人在详细调阅了杨先生的贷款信息后表示,杨先生这笔贷款是2011年9月发放的,属公积金贷款,共需还款360期(即30年,360个月),其中:前359期每月归还贷款本金1111.11元,最后一期归还贷款本金1111.51元,合计40万元。

据了解,杨先生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2012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将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下调为4.5%。公积金贷款属于委托贷款,银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发放贷款、收取利息,根据成都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利息的计算规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计算调整前的天数12月按31天计算)。利率调整时需要分段计息。”

该负责人强调,银行并没有多收他的利息,而是按照规定在处理。据称,杨先生在2013年1月2日还款时,归还贷款本金1111.11元,根据规定,贷款利息需分段计算。1月2日还款前已归还贷款15期,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16666.65元,剩余贷款本金383333.35元,2012年12月天数30天,按年利率4.9%应付利息1565.28元,2013年1月天数1天,按年利率4.5%应付利息47.92元,合计支付利息1613.20元。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也表示,他们是按照央行的相关计息规定在办理。

“只要央行不调息,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是不是遇到央行调息后,当年12月份偿还的房贷就要多收1天利息?答案是肯定的。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并非像客户想的那样,银行在刻意多收利息,各家银行实际都是如此,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都是这样的,“客户可能有误解。”

据称,出现1天利息差异的根本原因就是央行调整贷款利率后,当年12月份的月供涉及跨年,“按照央行规定,这一段的利息是分段计算,也就是1月1日前按照旧利率计息,1月1日后按照新利率计息。”正因为如此,12月份就是按照实际的31天计息,而不是其他月份的30天计息,“只要央行不调息,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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