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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聚焦保障房建设:应建分步退出制度

作者:未知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11日 【字体:

记者从全国政协提案组获悉,截至目前,在委员提交的246份“城乡建设”类提案中,主要以“保障房建设”为主题的提案就有24份。

其中,有委员提议,应将“审”、“批”保障房的职责划分清晰,形成监督机制;有委员建言,可较大提高多持房的经济成本,征收房产税,遏制投机性买房;也有委员呼吁,要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赋予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行政强制权,使其在执行强制退出时有法可依。

一直以来,中国的“保障房”不仅“患寡”,也“患不均”。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中国财政部8日也在其官网发文称,通过公共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等多种渠道,2012年中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3800.43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加457.52亿元,增长13.7%。

在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杨天怡看来,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尤其是退出管理将逐步成为各地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据调查,目前许多地方的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公租房存在违规、违约、取证难及强制执行退出难等问题。

“保障房的原意是要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居住需要。但贪腐的出现令真正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帮助。”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南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赛娥在提案中指出:“要将负责审、批保障房的两个职责划分清楚。使调查者和最终批准者权力制衡,确保收入认定的客观性。”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南京主委胡友青则建议,实现保障房“自然退出”,就应建立分步退出机制,在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建立一种过渡方式,这种过程必须是分步的、缓和的、层层推进的。

他认为,对租赁型保障房,则应建立随承租人收入提高逐步提高其租金支付比例,直至缴纳市场租金的机制,以经济手段引导退出,即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允许因家庭收入增加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住户,适当提高房租,使其能继续租用保障房,以有效解决退出难的问题。

“也许有人认为保障性住房是一件小事,但我认为人民利益无小事,况且这是涉及了中国大部分中低层收入人民利益的事,是进一步树立政府代表人民利益的事,是把改革开放成果落到实处的事!”全国政协委员周伟江在提案最后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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