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新行政中心后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15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大邑县新行政中心后停车场建设项目已被批准建设,拟新建长500米、宽50米,能容纳800个车位的停车场及外部连接道路,计划工期90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以下为招标信息。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行政中心后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12〕1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惠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惠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12〕1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112701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新建长500米、宽50米,能容纳800个车位的停车场及外部连接道路。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经评审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Ⅳ组及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5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针对本项目《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6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