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得单方面提租金 保证住房和室内设施符合要求
作者:林劲榆 来源:中国广播网 更新时间:2016年06月04日 【字体:大 中 小】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
简化公积金租房手续
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其实,上海在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方面做得还是不错的。不过,门槛还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希望未来能将更多的潜在需求纳入其中。”上海中原有关分析人士指出。
房东不能随意提价
意见要求,出租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住房和室内设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
“近期沪深两地收紧购房政策后,租赁市场的价格出现了上涨。后续对于此类大城市的租赁市场的价格管控必须强化。”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