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全款买房后得知房子已被出租20年
作者:段静 陈健 来源:环球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27日 【字体:大 中 小】
孙女士通过房屋中介,给即将结婚的女儿买了套婚房。等她全额支付了198万元购房款,办理房产证之后,却发现:房子里还有一位租客刘先生,他跟原房东王先生签了20年房屋租赁合同。
维权半月无果后,走投无路的孙女士向快报求助。
从8月22日开始,快报连续报道了这件事(本报8月22、23、24日连续报道)。现在已经5天过去了,孙女士的维权之路依旧坎坷艰难。
这两天,孙女士给快报打了很多电话,每次没说几句就嚎啕大哭。
她说,前天,中介公司再次约她见面。她身体不好,在床上躺了一天,让女婿去见中介。
中介公司要退还三四万元的中介费,女婿不肯收。
“我们怕中介公司退了钱之后就不管我们了,我们真的怕……”当晚,孙女士给记者打电话时这么解释。
她哭着说:“我真的是很苦很苦,但又不敢对我女儿讲,我女儿心里也苦啊,所以我只好找你诉诉苦。我心脏不是很好,出了这个事,我天天跟自己说,要吃饭,要睡觉,要坚强,一定不能倒下,一定不能倒下,要倒下等这件事情解决了再倒。怎么办呢,我女婿是外地人,在这里没人可以帮他,这件事只有靠我,我倒下了,我女儿女婿怎么办?我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我不能垮,我脑子要清楚。
“这几天的报纸我都看了,真是谢谢你们。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我们不会把自己家里的事到处拿出来讲的……”
昨天晚上,记者给孙女士打电话,她似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们怎么办?我们怎么办啊?难道要叫我们去死吗?没有公道啊,真的没有公道,我没有路可走了……”
昨天对于她来说,是这二十多天维权来,一个格外煎熬的日子。
她一天没吃饭。
上午,她拿着材料去派出所报案。民警告诉她,这属于民事纠纷,应当上法院,刑事上立不了案。(此前,她多次向110、经侦报案,都没有受理)
下午,她还去找了律师。律师答应研究下材料。
孙女士泣不成声:“我女婿当时签的时候什么也不懂,中介叫他签字就签字……现在,你说该怎么办?得借钱打官司去申冤,就怕也申不了……我眼巴巴看着那些坏人骗走我的钱。我真的很绝望很绝望。”
昨天,卓家房产营运总监楼丽也跟记者诉说了他们的委屈。
“孙女士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我们也很着急,我们一定义无反顾配合她维权。这些天,对我们来说,同样煎熬。这件事情对我们的影响很大,我们的苦也没地方诉说。我们只能说,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我们一定改正。
“可我们现在真的很难,不知道该怎么办。要退中介费给她,她不要。其实,就算退给了她钱,我们也一定会积极配合她的,可我们怎么劝她都不肯收。
“我们联系原房东,天天给他打电话,可这几天他都躲我们,不接电话了,有点耍赖皮。”
昨天,记者给原房东打电话,开始他没接,后来又把电话打过来了。亮明身份后,他说:“哎,小姐,你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骚扰我?中介骚扰我,我开始跟他讲道理,后来他还骚扰我,我就把他拉黑名单了。
“我叫她去报警,她又不敢去报警,而且公安又不受理。我有3个律师,一切事情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公安、法院要是说我诈骗,我没话说,都配合,要我去坐牢就去坐牢。
“问我和租客的租赁合同是不是真的?这个事情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公安、法院要我说我会说的。我很忙的——我星期天都在上班,你不要再骚扰我。”
那套引起纠纷的房子,如今电还停着。
租客刘先生说,他不会搬走,必须抗战到底。
问他坚持多久?20年!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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