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在四家银行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县房管局 更新时间:2017年09月19日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大邑存量房交易秩序,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大邑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16】149号)等文件规定,大邑县房产管理局于2017年8月31日正式启动我县存量房资金监管服务工作。
自2017年8月31日起,在遵循安全、自愿、无偿的前提下,买卖双方可享受免费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买卖双方为自由成交的,自愿选择是否将交易资金纳入监管;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必须将交易资金纳入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定金,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居间成交的存量房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回单。
目前,我县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大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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