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房遭遇纠纷 居住条件未达标可退房
作者:未知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30日 【字体:大 中 小】
“房子都租了1个多月了,到现在还没有通气无法入住,咋个办嘛?”近日,外地来蓉打工的陈欣打进华西都市报热线电话委屈地说。
今年10月,陈欣在成都北泉路某小区租了一套清水房,租约从10月20日开始算起。他说房东当时承诺很快就会把水电气解决好。不过直到现在,这套房子还没通上天然气。而对于陈欣提出的退房要求,房东也一口回绝,“不能通气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退房肯定不可能,我们一切按照租房合同来办事。”
解决之道居住条件未达标可退房
随后,本报记者就此咨询了成都律师王建平。“在这种情况下,陈欣可以要求退房。”王建平说,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在出租房屋给房客时,承担有房屋的适租义务,即房东要保证出租给房客的房屋,能够达到居住所需的条件,“而陈欣租的房屋一直没有通天然气,且楼盘的其他设备设施也尚不完善,并没有达到居住的条件,那么,陈欣完全可以与房东解除租房合约。”
律师答疑租房纠纷这样解决
房价居高不下,现在的租房族越来越多,租房纠纷也是层出不穷,对此,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也回答了市民们的提问。
1、一房东问:我把套一的房子租给了一个女娃娃,当时她说她一个人住。后来我发现房子里多住了3个人。这个女娃娃当时才告诉我,她把房子又租给了她的3个朋友。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把房子收回呢?
何佳林答:在租房合同里没有规定房客可以把房屋转租给多人合住的情况下,房客要把房屋转租给多人合住,应该先告知房东并经过房东同意。否则,房东就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一房客问:我与房东签了1年的合同,刚住了半年,房东就告诉我从下个月起要涨租金。但是,我们的租房合同里又没有提到涨租金的问题。请问,房东能中途涨租金吗?
何佳林答:如果租房合同里没有提到涨租金的问题,那么,在合同有效期内,房东就不能涨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