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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议 住房保障应向“少建房多补贴”转变(2)

作者:刘莉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19日 【字体:

房价高企背景下,“重建房、轻补贴”会使“夹心层”解决住房更难

记者采访时发现,许多地方政府尽管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但“多建房、少补贴”的保障房建设模式背后,却有着许多现实、客观的原因。

首先是中央和各省区对市州保障房建设的“考核”要求,对于许多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房建设成为一项必须得完成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以甘肃省为例,从2008年开始连续五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该省为民必办的实事之一加以推进,甘肃省政府还与各个市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据了解,甘肃省财政每年用于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进行奖励的专项资金达到了600万元。

其次,许多人担心转变为“少建房、多补贴”方式之后,将使许多“夹心层”群体解决住房的问题更加突出。据了解,在我国目前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包括了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多种类型,以实现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分层次保障作用。而其中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成为许多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夹心层”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希望”,如果实物建设的保障房越来越少,那么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夹心层”群体解决住房将更难。

再次,在房租价格不断上涨背景下,大量住房困难群体进入租房市场,会加剧租房难题。近年来,我国各地房租价格基本上都呈现上涨趋势,只不过各地上涨幅度不一而已,因而大部分的保障群众更愿意接受实物配租或者配售的方式。

“我不愿意一直租房子,还是希望能稳定下来,毕竟在中国有房子才等于稳定。”家在兰州榆中县农村老家,在兰州做了10多年装修工的赵田告诉记者。

以西北地区的甘肃省为例,2012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是人均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5元,在省会兰州市每户每月的补贴标准为270元,而在兰州市的房屋租赁市场上,即使城郊的民房“小单间”,每月的租金也要五六百元。如果有大量的需求进入房屋租赁市场,房租价格的上涨将在所难免。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更多地采用租金补贴的方式,要能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那就需要结合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提高补贴标准,一般而言,补贴保障的标准要较目前至少翻一番,地方政府相应的财政支出也会加大。

与此同时,各地也通过许多创新办法缓解保障房的资金难题。近年来,包括甘肃、河南等一些中西部地区开始探索廉租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政策,即通过出售廉租房的部分产权回笼资金,以便再次投入到新一轮的廉租房建设中的方式,缓解大规模建设廉租房的配套资金不足难题。

甘肃省中部的临夏市从2011年开始实施廉租房“共有产权”管理的计划,通过不断回笼资金,将在5年左右的时间里建设4000余套廉租住房,实现每一户廉租住房保障户都可以入住政府建设的廉租住房的目标。尽管一些群众面临数万元的付款压力,但许多人认为买下一部分“共有产权”,就相当于是有了自己的房子。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保障房转变成租金补贴为主,现房建设、实物配租为辅的“少建房、多补贴”方式是一种方向和趋势,但在目前情况下,仍有许多问题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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