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房地产税试点将来!专家这样解读
作者:冯善书 来源:南方Plus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3日 【字体:大 中 小】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当日公开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此次政策意义非常重大,是房地产制度改革大潮中最值得关注的一个政策,值得社会各界的积极关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第一时间对该政策动向作出点评。他认为,上述决定明确了房地产税改革的三大目标。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该表述说明,房地产税改革将遵循试点先行、在推进立法的渐进思路。二是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该表述说明,当前将对住房和土地利用行为进行严管和引导,尤其是严管炒房等行为。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表述说明,房地产税的改革,不能简单理解为财政体系的改革,而要将其和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等进行联系。
同时,上述决定也明确了试点城市改革的核心,即包括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严跃进表示,这里说明了改革的三个思路。首先,改革的核心是居住用的住宅项目,这是当前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内容。其次,非居住用房地产本身有房产税一说,此次试点城市会从房产税的试点转变为房地产税的改革。其三,农村住房不纳入改革,当前改革是指国有建设用地的相关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决定明确授权由国务院制定试点方法,地方政府制定细则。试点的时间将为5年,即最近五年是部分城市试点的重要时间。“需要注意一点,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当然具体改革中还是会参考上海和重庆的做法。”严跃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