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11月初赴重庆医科大学招聘医师体检考察及聘用安排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18日 【字体:大 中 小】
四、体检
体检由大邑县卫健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请示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相关待遇
(一)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在大邑县服务年限不低于7年(含试用期)。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外,另按《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的通知》﹙大邑府办函〔2024〕24号﹚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028-88222901028-88292907(大邑县卫健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8267125(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在本次招聘工作期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相关信息,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2024“蓉漂人才荟”大邑县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承诺书